首 页  新闻中心  领导讲话  青少年法制建设计划  青少年维权岗  12355青少年服务台
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公告栏 法制与新闻  理论与研究
法律与政策   借鉴与参考   各地工作   文件库   互动论坛   图片报道 专家
海南举办"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建议"活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
法官讲维权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1月25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2007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08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顾秀莲指出,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工作力量不断加强。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应该看到,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基础薄弱,非法网吧、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2008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围绕重点群体,深化重点项目,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顾秀莲强调,要做好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子女等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要扎实推进工作项目。加大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继续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积极推进“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快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不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观念;进一步推动县、乡(街道)建立工作机构或设立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根据“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要求,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顾秀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既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抓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务求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着眼长远,努力实现总体目标。要充分发挥各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的作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积极探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寻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春华主持会议。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卢雍政作了工作汇报并对2008年工作安排作了说明。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海悠 来源: 中央综治委预防办
 
相关文档
主办: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承办: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制作:中青网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